破產和逾期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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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拖欠聯邦稅款且無力償還,破產或許是個選擇。其他選擇包括與美國國稅局 (IRS)達成付款計劃和解協議

對個人而言,最常見的破產類型是第13章破產。在考慮申請第13章破產之前,您應該了解以下幾點:

  • 您必須提交破產申請後四年內結束的納稅期間所需的所有報稅表。
  • 在破產期間,您必須繼續提交所有必需的申報表,或延長提交時間。
  • 在破產期間,您應該按時繳納所有當前稅款。
  • 如果您在破產期間未能提交申報表和/或繳納當前稅款,可能會導致您的案件被駁回。

合夥企業和公司根據破產法第7章第11章申請破產。個人也可以根據第7章或第11章申請破產。有關破產的更多稅務信息,請參閱第908號出版物《破產稅務指南》和第5082號出版物《關於第13章破產和逾期申報您應該了解的內容》(PDF)

其他類型的破產包括第9章、第12章和第15章。根據破產法典這些章節處理的案件涉及市政當局、家庭農場主和漁民,以及國際案件。更多資訊請參閱「其他類型的破產—第9章、第12章和第15章」

 

在連結頁面上,您可以找到:

- 如何向美國國稅局 (IRS) 告知您的破產情況

- 破產時如何查詢退款信息

- 尋找您的破產案件編號

- 不同類型的破產對稅收的影響

 

 

上次審核與更新:2025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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