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殘障假常見問題解答
作者: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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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接: www.dfeh.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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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部 (CRD) 負責執行州法律,這些法律禁止因受保護的特徵而歧視求職者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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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妊娠殘疾
- 如果我懷孕或將來懷孕,我的就業權利是什麼?
- 什麼是妊娠期殘障?
- 如果我因為懷孕而受到一些限制怎麼辦?
- 什麼是孕期殘障假(PDL)?
- 我是否符合 PDL 的申請資格?
- 我必須一次完成所有PDL課程嗎?
- 我該如何申請PDL?
- 如果我參加PDL考試,我會失去工作嗎?
- 如果我因懷孕殘障津貼而被調職,調回原崗位後會恢復嗎?
- 如果我參加 PDL 課程,我會得到報酬嗎?
- PDL(無薪休假)可以計入病假或年假嗎?
- 在PDL期間,我是否還能繼續享有雇主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險?
- 如果我休病假,我的工齡和福利會受到影響嗎?
- 如果我的妊娠期殘障保險期滿四個月後,我仍然出現妊娠期殘障怎麼辦?
- 什麼是合理的住宿?
- 哺乳期間有權享有哪些便利?
- 我是否有權利請假陪伴我的新生兒?
- CFRA有哪些要求?
- 除了PDL和CFRA規定的育嬰假之外,我是否還有其他休假權利?
- 如果我符合 PDL、CFRA 和 FMLA 的資格怎麼辦?
- 我是跨性別者,並且患有妊娠殘疾。我是否符合享有妊娠殘障津貼 (PDL) 和其他合理便利的條件?
- 我的雇主可以要求我休無期假嗎?
- 如果我還有問題怎麼辦?
- 我該如何計算我的產假?
- PDL、CFRA 和 FMLA 的要求和義務
最後審核與更新:202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