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程序 - Stay Housed LA
作者:
洛杉磯住宿
常見問題
- 驅逐程序是怎樣的?
法庭前
- 租戶將收到 3 天、30 天、60 天或 90 天的搬出通知。
- 租戶收到「傳票和投訴-非法扣留」(驅逐訴訟)
- 您有五個開庭日的時間向法庭提交答辯狀。
- 租戶提交了答复。
- 在您提交答辯狀後,房東將提交一份「開庭審理請求」。法院隨後將安排您的第一次開庭日期,您應該會在10天內收到開庭日期的通知。
- 如果您在提交答辯狀後 10 天內仍未收到開庭日期通知,請致電法院或前往法院詢問房東是否已提交開庭審理請求。
- 如果已提交開庭申請,請詢問開庭日期。如果尚未提交,請每週兩次再次致電詢問。
在法庭上
我應該何時解決我的案件?
- 你沒有法律辯護
- 你想搬家
- 你沒有錢支付房租
我什麼時候該接受審判?
- 你有很好的防禦能力
- 你想待在家裡
- 你有錢償還房租
如果我輸了會怎樣?
- 警長發出撤離通知
- 收到通知後,您只有五天時間搬家
- 警長將強制所有人離開
- 您將沒有時間打包
如果我贏了會發生什麼事?
- 你待在家裡
- 你必須支付拖欠的租金,否則你將面臨新的驅逐訴訟
- 如果法官說你必須做某件事(例如根據條件支付減少的租金)而你不做,你就會遭到驅逐。
如果房東駁回我的申請,會發生什麼事?
- 你留下來並支付租金
- 我怎樣才能被驅逐?
- 您將收到一份書面通知,解釋您被要求做什麼
- 對於大多數通知,您都有機會解決。例如,如果是三天內支付租金或搬離的通知,您可以在三天內支付租金。
- 如果您無法解決問題,則必須向您發出「傳票」和「非法扣留投訴」。這兩項通常一起送達。這就是驅逐訴訟。
- 如果您收到法院的“非法扣留(驅逐)通知”,但尚未收到傳票和訴狀,您應該去法院索取傳票和訴狀(驅逐訴訟)的副本。
- 您必須在五個法庭日內提交答复。 週末和法院休假日不計算在內。如果沒有休假,則答覆截止日期為訴訟送達的下一周同一天。因此,如果您在周二收到訴訟,則答覆截止日期為下週二。
- 請參閱網站以了解更多資訊:
上次審查與更新: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