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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跨性別/非二元性別者姓名/性別變更
加州法律不再設置先前阻礙許多跨性別者更正身分證件的障礙。以下是
在開始更改姓名和/或性別指定之前,您應該熟悉法律的重要部分:
加州民事訴訟法典 1277.5
(a)(1) 如果在提交申請後六週內沒有提出異議,「法院應在不進行聽證的情況下下令更改姓名
准予。 」 (b) 條款:「為使申請人的姓名與申請人的性別認同相符而進行的姓名變更程序不受任何要求
發表。 」 (c) 條:「反對理由只是擔心擬議的變更不符合申請人的實際性別認同或指定的性別。
出生不構成正當理由。 「這意味著你不需要出庭,除非有人對出生提出合法的反對意見。
您的姓名發生變化,或您的申請存在其他複雜情況(例如未公開的犯罪記錄)。
加州民事訴訟法典 1277
Sub.(b) 保護尋求更改姓名和/或性別標記的人免於公開這些資訊。為了符合這些保護的資格,
您需要滿足規定的例外情況,即:避免家庭暴力、跟蹤、性侵犯或人口販賣。參見第(b)(2)款。
第(5)款允許任何姓名和/或性別標記變更申請人請求法院封存申請。在決定是否封存申請時,法院
考慮以下因素:
(A)存在著超越公眾取得記錄的權利的壓倒性利益。
(B)壓倒一切的利益支持封存記錄。
(C)如果
記錄未被封存。
(D)建議的封存記錄命令過於狹隘。
(E)不存在任何限制性較小的手段來實現壓倒一切的利益。
如何獲得更改姓名和性別的法院命令:
1. 請填寫加州法院網站上提供的姓名和性別變更表格。以下頁面提供更多資訊:https://selfhelp.courts.ca.gov/name-change和https://selfhelp.courts.ca.gov/gender-recognition?rdeLocaleAttr=en
2. 複印已填妥的表格。
3. 將您的表格提交給您居住縣的高等法院(例如,河濱縣高等法院)。
4. 如果沒有人對姓名和性別變更提出異議,法院將批准變更,且無需申請人出庭。法院書記官
會告知申請人,如果表格有問題,法官「可能」要求他們出庭。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建議您諮詢
律師,獲取如何回應的指導。如果您需要協助尋找LGBTQ友善律師,可以聯絡國家女同性戀權利中心,電話:1-
800-528-6257 或 info@NCLRights.org,或造訪 www.nclrights.org/GetHelp 線上取得協助。
如果不需要申請人到場,法院書記官會打電話給申請人,通知他們領取姓名和性別變更表(NC-
230號法令,更改姓名和性別。申請人將獲得2份免費的認證副本,可用於更改社會安全局的文件。
安全辦公室、機動車輛管理局、護照等。取得額外的認證副本對於更新請願者在公用事業上的資訊非常重要
帳戶、信用卡、所有權、租賃協議等